- 2023年05月31日
- 星期三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东京奥运会参赛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国际泳联规则及规定和《2020年东京奥运会游泳项目选拔办法》、《跳水项目东京奥运会选拔办法》、《花样游泳项目东京奥运会选拔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拔原则,严格履行选拔程序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现公布如下:

游泳字〔2021〕141号各相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体规字〔2019〕1号文件规定,结合体育总局科教司《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21〕8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花样游泳项目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标准公布如下:

游泳字〔2021〕127号各相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体规字〔2019〕1号文件规定,结合体育总局科教司《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21〕8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游泳(含公开水域游泳)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标准公布如下。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东京奥运会参赛选拔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9]107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东京奥运会选拔、参赛工作,经向各省市征求意见,我中心按程序制定了《游泳项目东京奥运会选拔办法补充原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和电话进行反馈,公示期2021年4月23日-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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