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东莞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陕西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为贯彻总局关于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提高我国跳水教练员的素质,保持跳水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决定举办全国跳水中、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3日至2021年1月15日分别在广东省东莞市、陕西省西安市进行。
二、领导小组
(一)东莞片区
组 长:周继红(游泳中心)
副组长:李 军(游泳中心)、凌海婵(广东)
组 员:付玉超(游泳中心)、张 培(游泳中心)
(三)西安片区
组 长:周继红(游泳中心)
副组长:李 军(游泳中心)、谭 敏(陕西)
组 员:付玉超(游泳中心)、张 培(游泳中心)
(四)分组安排
1、东莞片区: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
2、西安片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山东、陕西、四川
三、参加条件
(一)凡具有强烈事业心、工作积极努力、愿意认真学习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能够推动本地区跳水运动发展的优秀运动队或业余体校的现职教练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加中级培训班的教练员应已获得初级教练员职称。
(三)参加高级培训班的教练员应已获得中级或中级以上教练员职称。
四、培训内容
(一)基础理论包括:优秀教练员具备的素质、团队管理的艺术、生理与生化指标应用、营养补充与监控、心理训练和心理调节、损伤预防与医务监督、运动生物力学应用、运动训练理论、力量训练方法、统计处理方法、论文撰写方法等。
(二)专项理论包括:跳水运动发展现状和趋势、跳水项目制胜规律、裁判评分细则、跳水基本功七环节训练、优秀运动员的训练和比赛要素、长期系统训练注意问题、转体与翻腾动作训练、臂立动作训练、水陆结合安排、赛前训练安排、专项身体素质训练、系统训练计划制定等。
五、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将结合全国跳水青少年训练营同期举行,采用理论授课与训练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理论授课包括自学、集中学习、撰写论文及答辩,训练实践包括参加集训的训练工作、接受优秀教练员辅导等。
六、培训要求
(一)培训班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管理。
(二)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携带3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职称证书扫描件于12月9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divingchn@126.com。
(四)请全体教练员自带多年训练计划、资料及总结等,以便完成专项论文。
(五)经考核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发给培训证书。
七、经费
(一)只参加培训、不参加集训的教练员,需交纳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住宿费每人每天80元,差旅费和医疗费自理。
(二)同时参加培训和集训的教练员差旅费和医疗费自理。
(三)培训所需的场地费、讲课费及其他费用由我中心负担。
八、报名和报到
(一) 请参加人员将报名表于12月9日前发邮件至我中心跳水部.
联系人:付玉超
电话:010-67170586,邮件:divingchn@126.com。
(二)请于2020年12月13日报到,12月9日前将到达的日期、车次或航班号报各片区联系人。
(三)报到地点及联系人
1、东莞片区:东莞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牛山涡岭工业园
联系人:卢雪红
电 话:13711990880 传 真:0769-27283283
邮 箱:476964020@qq.com
2、西安片区:陕西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丈八东路西段311号
报到联系人:李靓 手机号:18700400403;
接站联系人:肖颖 手机号:13891960899。
邮 箱:231883117@qq.com
九、防疫要求
1. 参加培训人员须认真阅读并遵守《2020年跳水青少年训练营疫情防控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配合承办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 根据属地疫情管理规定,报到时须提供报到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档案》,签署《参训疫情防控工作保证书》,在12月12日之前将上述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方式:2020跳水项目青少年训练营(XX片区)+姓名),上述材料原件须于报到时交于集训片区接待人员。
3. 参加培训人员应加强管理和自我管理,在赴集训地途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防疫要求,做好消毒工作,提前了解出发地机场、车站的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包括提前向有关航空公司等机构了解拟乘坐的航班或高铁,确保无中转的来自境外的人员。
4.集训片区对外地到达的参训人员提供地面交通服务,根据参训人员邮件中提供的交通时间信息统筹安排接站。
东莞片区乘车地点:东莞市(南城)候机楼,东莞高铁站,虎门高铁站。
西安片区乘车地点:咸阳国际机场、西安火车站(西安站、北站)。
5.所有参加培训人员报到后,先按照防疫要求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当日12:00前到达集训片区的,当日可得到检测结果;当日12:00后到达集训片区的,需等到第二日拿到检测结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训练场地。请提前填写《核酸检测名单表》,于12月12日之前发送至集训片区邮箱。
6. 参与培训的各类人员,到达集训地后即进入封闭时段,所有人员须统一听从当地的防疫安排,直至集训结束。
7.集训片区联系方式
东莞片区联系人:卢雪红
邮箱:476964020@qq.com,手机:13711990880
西安片区联系人:李靓
邮箱:231883117@qq.com,手机:18700400403
十、希望各级领导对这项工作给予充分重视,对本单位所有教练员的岗位培训进行统筹规划,在经费和时间上予以必要的保障。
1.疫情防控实施细则(东莞、西安)
2.接送站联系表
3.个人健康档案记录表
4.参赛疫情防控工作保证书
5.核酸检测名单
6.报名表
2020年12月3日